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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小川、周正兵民间借贷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川0921执115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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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川0921执1158号
  • 案件名称

    陈小川、周正兵民间借贷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蓬溪县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蓬溪县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15 0:00:00
  • 当事人

    陈小川;周正兵
  • 案件缘由

    民间借贷纠纷
  •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第二款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四川省蓬溪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川0921执1158号陈小川、周正兵:申请执行人陈小川与被执行人周正兵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562,35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当事人双方于2021年9月13日达成执行和解协议。本案以终结执行方式结案。如被执行人未按照协议履行义务,申请执行人应当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规定的期限内,申请恢复本案的执行。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五日 百度搜索“马 克 数 据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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