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小川、周正兵民间借贷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川0921执1158号
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案件编号
(2021)川0921执1158号案件名称
陈小川、周正兵民间借贷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蓬溪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蓬溪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5 0:00:00当事人
陈小川;周正兵案件缘由
民间借贷纠纷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第二款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四川省蓬溪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川0921执1158号陈小川、周正兵:申请执行人陈小川与被执行人周正兵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562,35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当事人双方于2021年9月13日达成执行和解协议。本案以终结执行方式结案。如被执行人未按照协议履行义务,申请执行人应当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规定的期限内,申请恢复本案的执行。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五日 百度搜索“马 克 数 据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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