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艳伟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辽0503执7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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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辽0503执710号案件名称
朱艳伟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本溪市溪湖区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本溪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6 0:00:00当事人
朱艳伟案件缘由
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本溪市溪湖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辽0503执710号朱艳伟:本院依据本溪市溪湖区人民法院(2021)辽0503民初281号立案执行申请执行人朱艳伟与被执行人辽宁鑫恒源实业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本案现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执行员 王进才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六日书记员 张 爽 来源:百度“马 克 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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