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海强、朱家斌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黑0231执107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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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黑0231执1076号案件名称
陈海强、朱家斌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黑龙江省拜泉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黑龙江省拜泉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2 0:00:00当事人
陈海强;朱家斌案件缘由
买卖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文书内容黑龙江省拜泉县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21)黑0231执1076号朱家斌: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陈海强与被执行人朱家斌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已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执行金额2,300.00元,申请执行人已支取,执行费50.00元已上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四条第一项之规定,该案已执行完毕,按执行完毕方式结案。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二日 关注微信公众号“马克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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