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诺嘉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华晨雷诺金杯汽车有限公司民事经济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辽0104执保154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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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辽0104执保1549号案件名称
东方诺嘉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华晨雷诺金杯汽车有限公司民事经济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沈阳市大东区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沈阳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6 0:00:00当事人
东方诺嘉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华晨雷诺金杯汽车有限公司案件缘由
申请保全案件;财产保全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沈阳市大东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辽0104执保1549号东方诺嘉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华晨雷诺金杯汽车有限公司:东方诺嘉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与华晨雷诺金杯汽车有限公司财产保全一案,申请执行财产保全。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冻结被保全人十三个银行账户。至此,东方诺嘉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1)辽0104民初10885号民事裁定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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