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秋连、彭亮民间借贷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2021)湘0111民初1262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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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湘0111民初12622号案件名称
杨秋连、彭亮民间借贷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审理法院
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长沙市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审理程序
民事一审裁判日期
2021/9/3 0:00:00当事人
杨秋连;彭亮案件缘由
民间借贷纠纷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21)湘0111民初12622号原告:杨秋连,女,1981年8月1日出生,汉族,住湖南省。被告:彭亮,男,1996年7月8日出生,汉族,住湖南省浏阳市。原告杨秋连与被告彭亮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8月11日立案。原告杨秋连于2021年9月3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本院认为,原告杨秋连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依法予以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告杨秋连撤回起诉。本案受理费因撤诉减半收取2504元,由原告杨秋连负担。审判员 赵 梅二〇二一年九月三日书记员 何润秋 来自马克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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