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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孝国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湘0603执53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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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湘0603执539号
  • 案件名称

    何孝国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岳阳市云溪区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岳阳市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24 0:00:00
  • 当事人

    何孝国
  • 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湖南省岳阳市云溪区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21)湘0603执539号何孝国:本院执行的申请何孝国罚金一案,经被执行人何孝国自动履行,执行金额50000元,已上缴至岳阳市云溪区财政局。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执行完毕方式结案。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四日 搜索“马 克 数 据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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