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云其他案由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粤0114执恢154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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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粤0114执恢1545号案件名称
刘云其他案由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广东省广州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7 0:00:00当事人
刘云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通 知 书(2021)粤0114执恢1545号刘云:本院执行你罚金一案,你已经履行(2019)粤0114刑初491号刑事判决确定的缴纳罚金5000元的义务。现本案作执行完毕结案处理。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七日备注:执行员冯建刚,书记员袁蔚英 更多数据:www.nlaw.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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