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玉莉、李秀成农业承包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2021)黑1283民初259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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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黑1283民初2593号案件名称
田玉莉、李秀成农业承包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审理法院
海伦市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海伦市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审理程序
民事一审裁判日期
2021/9/24 0:00:00当事人
田玉莉;李秀成案件缘由
农业承包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三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黑龙江省海伦市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21)黑1283民初2593号原告:田玉莉,女,1977年1月17日出生,汉族,住明水县。被告:李秀成,男,49岁,汉族,住海伦市。原告田玉莉与被告李秀成农业承包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9月14日立案。原告田玉莉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裁定如下:本案按田玉莉撤回起诉处理。审判员 张伟宁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四日书记员 杜春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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