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良勇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皖0123执348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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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皖0123执3481号案件名称
王良勇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肥西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肥西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3 0:00:00当事人
王良勇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安徽省肥西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皖0123执3481号王良勇(被执行人):王良勇诉讼费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58.5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至此,本院立案执行的(2021)皖0123民初4207号民事判决书中确定的诉讼费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三日 来自:www.nlaw.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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