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红、黔西市交通运输局行政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黔0581执398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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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黔0581执3984号案件名称
万红、黔西市交通运输局行政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黔西市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黔西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3 0:00:00当事人
万红;黔西市交通运输局案件缘由
行政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贵州省黔西市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黔0581执3984号黔西市交通运输局、万红:申请执行人黔西市交通运输局与被执行人万红行政非诉执行一案,由被执行人缴纳罚款10000元及滞纳金2700元;缴纳申请执行费91元。本院依法向万红送达执行通知书、执行裁定书等相关法律文书后,被执行人已将上诉款项支付到本院账户。申请执行人已领取执行款。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本案执行完毕。特此告知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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