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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国正、洛阳享利商贸有限公司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豫0325执173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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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豫0325执1738号
  • 案件名称

    程国正、洛阳享利商贸有限公司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嵩县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嵩县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24 0:00:00
  • 当事人

    程国正;洛阳享利商贸有限公司
  • 案件缘由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河南省嵩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豫0325执1738号程国正、洛阳享利商贸有限公司:本院(2021)豫0325民初351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程国正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于2021年9月8日依法立案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双方当事人自愿协商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且洛阳享利商贸有限公司已按和解协议履行完毕,执行标的180000元,洛阳享利商贸有限公司承担本案执行费2704元,本案执行已经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四日 更多数据:www.nlaw.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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