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旅顺支行、葛焕青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辽0212执恢23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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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辽0212执恢236号案件名称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旅顺支行、葛焕青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大连市旅顺口区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大连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4 0:00:00当事人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旅顺支行、葛焕青、张兆文案件缘由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大连市旅顺口区人民法院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21)辽0212执恢236号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旅顺支行、葛焕青、张兆文:申请执行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旅顺支行与被执行人葛焕青、张兆文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2018)辽0212民初1731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依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本院予以立案执行。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葛焕青、张兆文履行义务,本院作出的(2018)辽0212民初1731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内容现已执行完毕,本案执行结案。特此通知。审判员 穆永昌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四日书记员 苏梦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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