祝龙海、曾应江等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黔0121执67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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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黔0121执679号案件名称
祝龙海、曾应江等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开阳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开阳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0 0:00:00当事人
祝龙海;曾应江;开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案件缘由
借款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开阳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黔0121执679号开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祝龙海、曾应江:申请人开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被执行人祝龙海、曾应江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320800.5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执行到位320800.50元。至此,开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0)黔0121民初1369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审 判 员 陈 俊二〇二一年九月十日法官助理 李厚成书 记 员 张安歌 来自马克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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