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春赫、金今善等借款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吉2405执保24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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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吉2405执保241号案件名称
朱春赫、金今善等借款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吉林省龙井市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吉林省龙井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8 0:00:00当事人
朱春赫;金今善;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案件缘由
借款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吉林省龙井市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吉2405执保241号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分行与被申请人朱春赫、金今善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经本院网络查控,并未发现被申请人朱春赫、金今善有可供保全的财产。因无可供保全的财产。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的规定,通知如下:本院对被申请人朱春赫、金今善未保全成功,本案予以结案。二〇二一年九月十八日 微信公众号“马克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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