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航、李金艳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川1623执98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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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川1623执986号案件名称
杜航、李金艳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邻水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邻水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4 0:00:00当事人
杜杭;李金艳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四川省邻水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川1623执986号申请执行人:杜杭被执行人:李金艳本院立案执行的杜杭申请执行李金艳婚姻家庭纠纷一案,经本院执行,被执行人已支付申请执行人5518.23元,申请执行人自愿放弃迟延履行期间的利息及其他费用,至此,(2021)川1623民初607号民事调解书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本案予以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十四日 来自:www.nlaw.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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