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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航、李金艳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川1623执98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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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川1623执986号
  • 案件名称

    杜航、李金艳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邻水县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邻水县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14 0:00:00
  • 当事人

    杜杭;李金艳
  • 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四川省邻水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川1623执986号申请执行人:杜杭被执行人:李金艳本院立案执行的杜杭申请执行李金艳婚姻家庭纠纷一案,经本院执行,被执行人已支付申请执行人5518.23元,申请执行人自愿放弃迟延履行期间的利息及其他费用,至此,(2021)川1623民初607号民事调解书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本案予以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十四日 来自:www.nlaw.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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