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某某、刘某某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晋1182执57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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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晋1182执577号案件名称
马某某、刘某某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汾阳市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汾阳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2 0:00:00当事人
马某某;刘某某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汾阳市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晋1182执577号申请执行人:马某某被执行人:刘某某申请执行人马某某与被执行人刘某某民间借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欠款200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执行完毕。至此,申请人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1)晋1182民初1410号民事调解书已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二日 来自:www.nlaw.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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