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秀甫、吴银侠等买卖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皖0421执恢107号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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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皖0421执恢107号之二案件名称
张秀甫、吴银侠等买卖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凤台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凤台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4 0:00:00当事人
张秀甫;吴银侠;王来全案件缘由
买卖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安徽省凤台县人民法院协 助 查 询 存 款 通 知 书(2021)皖0421执恢107号之二发往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事由:申请人张秀甫与被执行人吴银侠、王来全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关于被执行人吴银侠、王来全在中国建设银行账户的存款请予以查询。查询:吴银侠、王来全银行存款查询人刘福彦批准人王振玉填发人刘福彦审判员 刘福彦二〇二一年九月十四日书记员 丁 楠 微信公众号“马克 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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