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静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辽0303执1903号
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案件编号
(2021)辽0303执1903号案件名称
满静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鞍山市铁西区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鞍山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9 0:00:00当事人
满静案件缘由
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八十二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八十二条第二款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鞍山市铁西区人民法院执 行 通 知 书(2021)辽0303执1903号满静:你与罚金一案,本院作出的(2021)辽0303刑初220号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于二〇二一年九月九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二〇二一年九月九日立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八十二条规定,责令你履行下列义务:二〇二一年九月九日 来源:百度“马 克 数据网”
附件列表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如果您认为本词条还有待完善,请 编辑
上一篇 邓小爱、张瑞华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2021)豫1221执1043号 下一篇 杨淑凤民事经济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2021)辽1321执631号之五十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