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海波民间借贷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辽1322执恢49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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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辽1322执恢496号案件名称
周海波民间借贷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建平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建平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2 0:00:00当事人
周海波案件缘由
民间借贷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建平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辽1322执恢496号周海波(申请执行人)、毕连阁、刘淑梅(被执行人):周海波与毕连阁、刘淑梅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57612.5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元,其中,本金xx元,利息xx元,迟延履行金(迟延履行利息)xx元,(未执行到位的元,申请执行人申请放弃)。本院已于2021年09月22日将该款转付给周海波(申请执行人)。至此,周海波(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1)辽1322执恢496号执行案件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执行员 张 凯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二日书记员 吴佳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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