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远大广源工艺品市场有限责任公司等执行裁定书(2021)京0108执1038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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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京0108执10380号案件名称
北京远大广源工艺品市场有限责任公司等执行裁定书审理法院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北京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5 0:00:00当事人
北京远大广源工艺品市场有限责任公司;北京京海集团公司案件缘由
不当得利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21)京0108执10380号申请执行人:北京远大广源工艺品市场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海淀区广源闸5-1号地下一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5514079744。法定代表人:顾立群,总经理。被执行人:北京京海集团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海淀区广源闸5号1幢7层701-719,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1019526761。法定代表人:章燕伟,总经理。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北京远大广源工艺品市场有限责任公司与北京京海集团公司不当得利纠纷一案中,依职权开展了执行工作。通过法院财产调查系统对被执行人名下的银行存款、车辆、房产等进行了调查,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本院已对其法定代表人采取了限制高消费措施。目前该案不具备继续执行的条件。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之规定,裁定如下: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审判长 庞 松审判员 韩毅强审判员 方 岩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五日书记员 宋羽晨 马 克 数 据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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