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玉伦、开阳县紫兴社区服务中心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黔0121执84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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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黔0121执846号案件名称
李玉伦、开阳县紫兴社区服务中心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开阳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开阳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6 0:00:00当事人
李玉伦;开阳县紫兴社区服务中心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贵州省开阳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黔0121执846号李玉伦、开阳县紫兴社区服务中心:李玉伦与开阳县紫兴社区服务中心劳动争议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43940.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43940.00元。本院已将该款转付给李玉伦。至此,李玉伦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0)黔0121民初508、510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审判员 黄 维二〇二一年九月十六日书记员 罗海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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