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庆春、东莞市鼎太电器有限公司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粤1972执1238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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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粤1972执12382号案件名称
罗庆春、东莞市鼎太电器有限公司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东莞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7 0:00:00当事人
罗庆春;东莞市鼎太电器有限公司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六十四条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广东省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粤1972执12382号罗庆春、东莞市鼎太电器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罗庆春与被执行人东莞市鼎太电器有限公司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执行一案,经本院立案执行,被执行人已履行完毕有关义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64条的规定,本院决定对本案作结案处理。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七日 来源:百度“马 克 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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