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礼双、杨波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黔0121执257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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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黔0121执2571号案件名称
周礼双、杨波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开阳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开阳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5 0:00:00当事人
周礼双;杨波案件缘由
买卖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贵州省开阳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黔0121执2571号周礼双、杨波:本院依据发生法律效力的(2021)黔0121民特713号民事裁定书,依法受理了你(单位)买卖合同纠纷(执行)一案,执行标的:20000元。执行过程中,查明:杨波已直接给付周礼双案款10000元,并于2021年9月14日又主动缴纳案款10200元(含执行费200元)。本案执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通知如下:本院(2021)黔0121执2571号执行案执行完毕,现予结案。特此通知。审判员 王 军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五日书记员 秦小梅 来源:马 克 数 据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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