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增田、郭德生财产保全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陕0881执保241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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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陕0881执保2416号案件名称
刘增田、郭德生财产保全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陕西省神木市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陕西省神木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6 0:00:00当事人
刘增田;郭德生案件缘由
财产保全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陕西省神木市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陕0881执保2416号刘增田、郭德生:申请人刘增田与被申请人郭德生财产保全一案,本院作出的(2021)陕0881民初5800号民事裁定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本案在保全过程中,本院于2021年9月14日依法查封了被申请人郭德生所有的位于榆林市经济开发区北区塞维利亚小区,查封期限为三年。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1)规定,现通知如下:本院(2021)陕0881民初5800号民事裁定书生效确定的内容本案已保全完毕,本案予以结案。二〇二一年九月十六日 更多数据:搜索“马克数据网”来源:www.nlaw.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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