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通知书(2021)冀0184执116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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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冀0184执1167号案件名称
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河北省新乐市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河北省新乐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 0:00:00当事人
郭建民;河北众诚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案件缘由
买卖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河北省新乐市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21)冀0184执1167号关于郭建民申请执行河北众诚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08月25日立案执行,并于2021年9月1日按照申请执行的标的和要求执行完毕。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一日 更多数据:搜索“马克数据网”来源:www.nlaw.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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