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根健、许昌等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豫0225执203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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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豫0225执2037号案件名称
黄根健、许昌等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兰考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兰考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8 0:00:00当事人
黄根健;许昌;黄辉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河南省兰考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豫0225执2037号申请执行人:黄根健。被执行人:许昌、黄辉。本院执行的黄根健与许昌、黄辉合伙纠纷一案,经申请执行人确认被执行人已按照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履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执行完毕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十八日 关注微信公众号“马克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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