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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斯利贝克戴维斯有限公司、娱乐壹英国有限公司与上海寻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张亮著作权权属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2021)沪0104民初133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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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沪0104民初13318号
  • 案件名称

    艾斯利贝克戴维斯有限公司、娱乐壹英国有限公司与上海寻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张亮著作权权属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审理法院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上海市
  •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 审理程序

    民事一审
  • 裁判日期

    2021/9/10 0:00:00
  • 当事人

    艾斯利贝克戴维斯有限公司;娱乐壹英国有限公司;上海寻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张亮
  • 案件缘由

    著作权权属纠纷
  •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21)沪0104民初13318号原告:艾斯利贝克戴维斯有限公司,住所地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法定代表人:尼古拉斯·约翰·默里·高恩,董事。原告:娱乐壹英国有限公司,住所地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法定代表人:尼古拉斯·约翰·默里·高恩,财务主管。两原告共同委托诉讼代理人:李婷,浙江留锋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张亮,男,汉族,住安徽省巢湖市。被告:上海寻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长宁区。法定代表人:朱健翀,执行董事。原告艾斯利贝克戴维斯有限公司、娱乐壹英国有限公司与被告张亮、上海寻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侵害著作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5月10日立案。艾斯利贝克戴维斯有限公司、娱乐壹英国有限公司于2021年9月9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本院认为,当事人有权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现艾斯利贝克戴维斯有限公司、娱乐壹英国有限公司申请撤诉,于法不悖,本院予以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准许艾斯利贝克戴维斯有限公司、娱乐壹英国有限公司撤诉。案件受理费25元,由艾斯利贝克戴维斯有限公司、娱乐壹英国有限公司负担。审 判 员 沈晓峰法官助理 宋雨露书 记 员 宋雨露附:相关法律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 来源:百度搜索“马克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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