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库-法学学习  > 所属分类  >  执行案件   
[0] 评论[0] 编辑

林晓川、浙江磐安万豪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2021)浙0727执恢183号

目录

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浙0727执恢183号
  • 案件名称

    林晓川、浙江磐安万豪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磐安县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磐安县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17 0:00:00
  • 当事人

    林晓川;浙江磐安万豪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 案件缘由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浙 江 省 磐 安 县 人 民 法 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浙0727执恢183号 林晓川、浙江磐安万豪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林晓川与被执行人浙江磐安万豪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执行一案,(2016)浙0727民初2553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林晓川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2021年9月2日依法立案执行。本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已经履行全部法律义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通知如下:本院(2021)浙0727执恢183号(原:(2017)浙0727执765号)案件执行完毕。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七日

附件列表


0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同义词

暂无同义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