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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某与王某借款合同纠纷恢复执行裁定书(2021)黑2721执恢4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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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黑2721执恢45号
  • 案件名称

    王某与王某借款合同纠纷恢复执行裁定书
  • 审理法院

    呼玛县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呼玛县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15 0:00:00
  • 当事人

    王某
  • 案件缘由

    借款合同纠纷
  •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呼玛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21)黑2721执恢45号申请执行人王某,男性,汉族。被执行人王某,男性,汉族。本院在执行王某与王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经双方协商,申请人同意被执行人偿还欠款5000.00(伍仟元),其余放弃;被执行人每月还款500.00(伍佰元)直至欠款还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规定,裁定如下:终结(2021)黑2721执恢45号案件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审判长  李晓光审判员  邢 政审判员  李恒江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五日书记员  谭瑞东 来源:马 克 数 据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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