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尹仲高、赵献光等借款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豫0928执恢57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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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豫0928执恢577号
  • 案件名称

    尹仲高、赵献光等借款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濮阳县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濮阳县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17 0:00:00
  • 当事人

    尹仲高;赵献光;李永霞;翟仲涛
  • 案件缘由

    借款合同纠纷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濮阳县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21)豫0928执恢577号尹仲高、赵献光、李永霞、翟仲涛:本院立案执行翟仲涛与尹仲高、赵献光、李永霞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被执行人高腾飞按照(2019)豫0928民初8365号民事调解书确定的法律义务履行完毕。此案仲被执行人尹仲高支付申请人案款222286元。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照执行完毕方式结案。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七日 马 克 数 据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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