尹仲高、赵献光等借款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豫0928执恢57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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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豫0928执恢577号案件名称
尹仲高、赵献光等借款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濮阳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濮阳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7 0:00:00当事人
尹仲高;赵献光;李永霞;翟仲涛案件缘由
借款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濮阳县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21)豫0928执恢577号尹仲高、赵献光、李永霞、翟仲涛:本院立案执行翟仲涛与尹仲高、赵献光、李永霞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被执行人高腾飞按照(2019)豫0928民初8365号民事调解书确定的法律义务履行完毕。此案仲被执行人尹仲高支付申请人案款222286元。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照执行完毕方式结案。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七日 马 克 数 据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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