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通知书(2021)晋0524执42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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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晋0524执422号案件名称
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山西省陵川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山西省陵川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5 0:00:00当事人
陵川县天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山西太行盘龙置业有限公司案件缘由
买卖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山西省陵川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晋0524执422号陵川县天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山西太行盘龙置业有限公司:陵川县天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山西太行盘龙置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为水泥、石粉款49107元及申请保全费1020元共计50127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执行到位50127元。本院已于2021年9月13日将该款转付给陵川县天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至此,陵川县天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1)晋0524民初376号民事调解书第一项于2021年5月31日前支付25000元,剩余24107元于2021年6月30日前支付完毕的调解内容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五日 来源:百度“马 克 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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