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通知书(2021)吉0821执123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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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吉0821执1232号案件名称
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吉林省镇赉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吉林省镇赉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5 0:00:00当事人
王彦峰案件缘由
借款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吉林省镇赉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吉0821执1232号王彦峰:本院在执行刘丽与王彦峰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执行案号为(2021)吉0821执1232号,被执行人王彦峰已全部履行完毕,至此(2021)吉0821民初1595号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法律义务,已于2021年9月15日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现予以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五日 来自:www.nlaw.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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