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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文超、刘俊民间借贷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辽0224执23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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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辽0224执235号
  • 案件名称

    彭文超、刘俊民间借贷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长海县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长海县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16 0:00:00
  • 当事人

    彭文超、刘俊
  • 案件缘由

    民间借贷纠纷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长海县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21)辽0224执235号彭文超、刘俊:本院执行的彭文超、刘俊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被执行人自动履行,执行到位金额共计9025元,申请执行人已支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执行完毕方式结案。二〇二一年九月十六日 搜索“马 克 数 据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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