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文超、刘俊民间借贷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辽0224执23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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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辽0224执235号案件名称
彭文超、刘俊民间借贷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长海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长海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6 0:00:00当事人
彭文超、刘俊案件缘由
民间借贷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长海县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21)辽0224执235号彭文超、刘俊:本院执行的彭文超、刘俊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被执行人自动履行,执行到位金额共计9025元,申请执行人已支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执行完毕方式结案。二〇二一年九月十六日 搜索“马 克 数 据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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