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库-法学学习  > 所属分类  >  民事案件   
[0] 评论[0] 编辑

马凤梅与邓坤群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2021)渝0156民初2466号

目录

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渝0156民初2466号
  • 案件名称

    马凤梅与邓坤群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审理法院

    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重庆市
  •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 审理程序

    民事一审
  • 裁判日期

    2021/9/13 0:00:00
  • 当事人

    马凤梅;邓坤群
  • 案件缘由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法院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 (2021)渝0156民初2466号   原告:马凤梅,女,1975年4月7日出生,住重庆市武隆区。    被告:邓坤群,男,1976年11月27日出生,住重庆市武隆区。原告马凤梅与被告邓坤群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7月27日立案。原告马凤梅于2021年9月7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本院认为,原告马凤梅自愿撤回起诉,是对其诉权的合法行使,符合法律规定,应当准许其撤回起诉。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告马凤梅撤回起诉。本案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25元(原告已预交),由原告马凤梅负担。  审  判  员    左  兵                       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三日                           书 记 员   高荣良  - 1 - 来源:马 克 数 据 网

附件列表


0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同义词

暂无同义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