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昌文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皖1122执147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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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皖1122执1471号案件名称
张昌文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来安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来安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6 0:00:00当事人
张昌文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安徽省来安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皖1122执1471号张昌文:被执行人张昌文罚金一案,本院于2021年8月11日立案强制执行,要求被执行人张昌文缴纳罚金5000元。经本院执行,被执行人已履行完毕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本案已执行完毕。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十六日 微信公众号“马克 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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