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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市弋江区人民法院、芜湖市马塘运输公司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2021)皖0203执215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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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皖0203执2156号
  • 案件名称

    芜湖市弋江区人民法院、芜湖市马塘运输公司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 审理法院

    芜湖市弋江区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芜湖市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10 0:00:00
  • 当事人

    芜湖市弋江区人民法院;芜湖市马塘运输公司
  • 案件缘由

    合同纠纷
  •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安徽省芜湖市弋江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21)皖0203执2156号申请执行人:芜湖市弋江区人民法院被执行人:芜湖市马塘运输公司,住所地芜湖市弋江区大工山路南边元山村新村段,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203149501380N。法定代表人:钱世友,总经理。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芜湖市弋江区人民法院与被执行人芜湖市马塘运输公司合同纠纷一案,经查申请执行人芜湖市弋江区人民法院依据(2020)皖0203民初3578号芜湖市弋江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就同一事由已经申请执行并已立案,案号为(2021)皖0203执2144号。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的规定,裁定如下:申请执行人芜湖市弋江区人民法院申请执行被执行人芜湖市马塘运输公司合同纠纷一案,不予执行。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审 判 长  周 阳审 判 员  张洪涛人民陪审员  黄 青二〇二一年九月十日书 记 员  刘 璐安徽省芜湖市弋江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21)皖0203执2156号申请执行人:芜湖市弋江区人民法院被执行人:芜湖市马塘运输公司,住所地芜湖市弋江区大工山路南边元山村新村段,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203149501380N。法定代表人:钱世友,总经理。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芜湖市弋江区人民法院与被执行人芜湖市马塘运输公司合同纠纷一案,经查申请执行人芜湖市弋江区人民法院依据(2020)皖0203民初3578号芜湖市弋江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就同一事由已经申请执行并已立案,案号为(2021)皖0203执2144号。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的规定,裁定如下:申请执行人芜湖市弋江区人民法院申请执行被执行人芜湖市马塘运输公司合同纠纷一案,不予执行。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审 判 长  周 阳审 判 员  张洪涛人民陪审员  黄 青二〇二一年九月十日书 记 员  刘 璐 来源:马 克 数 据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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