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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勇借款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辽0321执保56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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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辽0321执保563号
  • 案件名称

    时勇借款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台安县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台安县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18 0:00:00
  • 当事人

    时勇
  • 案件缘由

    借款合同纠纷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台安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辽0321执保563号时勇与谭宾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申请保全标的共计20000.00元。经本院立案保全,现已强制保全到位20000.00元。至此,时勇向本院申请保全的(2021)辽0321民初2919号裁定书已全部保全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审判员  潘秀环二〇二一年九月十八日书记员  王志刚 搜索“马 克 数 据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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