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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国誉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中冠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等申请保全案件、追偿权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裁定书(2021)皖0705执保27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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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皖0705执保274号
  • 案件名称

    铜陵国誉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中冠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等申请保全案件、追偿权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裁定书
  • 审理法院

    铜陵市铜官区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铜陵市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13 0:00:00
  • 当事人

    铜陵国誉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中冠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陈亦峰;夏雪
  • 案件缘由

    申请保全案件;追偿权纠纷
  •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第三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一款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安徽省铜陵市铜官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21)皖0705执保274号申请保全人:铜陵国誉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住安徽省铜陵市铜官区翠湖二路1258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7006957139546。法定代表人:刘奇。被保全人:中冠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住安徽省铜陵市铜官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长山道299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700595726862D。法定代表人:陈亦峰被保全人:陈亦峰,男,1973年09月13日出生,汉族,住江苏省宜兴市。被保全人:夏雪,女,1974年06月19日出生,汉族,住江苏省男士建邺区。本院在执行铜陵国誉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与中冠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陈亦峰、夏雪追偿权纠纷一案中,铜陵国誉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财产保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第一百零二条、第一百零三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查封被中冠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名下位于铜陵市核电车间(产权证号:20××82)、橡套车间(产权证号:20××57)、裸线车间(产权证号:20××09)不动产。本裁定立即执行。执行员  江山红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三日书记员  余 芳 微信公众号“马克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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