卞德宝与江苏大才建设集团南京第九有限公司、江苏大才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等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首次执行通知书(2021)苏0722执406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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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苏0722执4068号案件名称
卞德宝与江苏大才建设集团南京第九有限公司、江苏大才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等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首次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东海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东海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3 0:00:00当事人
卞德宝;江苏大才建设集团南京第九有限公司;江苏大才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南京昌广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案件缘由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东海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苏0722执4068号申请执行人:卞德宝被执行人:江苏大才建设集团南京第九有限公司、江苏大才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南京昌广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卞德宝与江苏大才建设集团南京第九有限公司、江苏大才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南京昌广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执行一案,经本院立案受理,被执行人已履行全部给付义务13829元(执行标的13723元,执行费106元)。至此,(2021)苏0722执4068号案件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三日 搜索“马 克 数 据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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