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湘0103执329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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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湘0103执3296号案件名称
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长沙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7 0:00:00当事人
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21)湘0103执3296号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刘运武本院执行的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申请刘运武罚金一案,经被执行人刘运武自动履行,执行金额(或执行内容),申请执行人已支取(或认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自动履行方式结案。二〇二一年九月七日审判员 谢琳书记员 丁玲 关注微信公众号“马克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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