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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案由首次执行通知书(2021)黑0503执16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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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黑0503执164号
  • 案件名称

    其他案由首次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岭东区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黑龙江省双鸭山市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6 0:00:00
  • 当事人

    李修凤;段芹
  • 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岭东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黑0503执164号李修凤、段芹:李修凤与段芹不当得利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2000.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2050.00元(其中:本金2000.00元,执行费50.00元)。本院已于2021年9月6日将该款转付给李修凤。至此,李修凤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1)黑0503民初197号民事调解书分期付款8月份应当履行的部分已执行完毕,现已结案。执行费50.00元,由段芹负担。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六日 关注公众号“马 克 数 据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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