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庆萍、秦淑华等房屋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豫0502执1748号
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案件编号
(2021)豫0502执1748号案件名称
李庆萍、秦淑华等房屋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安阳市文峰区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安阳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7 0:00:00当事人
李庆萍;秦淑华;刘青山案件缘由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安阳市文峰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豫0502执1748号李庆萍:李庆萍与秦淑华、刘青山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对涉案房屋办理产权转移登记。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至此,李庆萍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1)豫0502民初2907号民事调解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七日 百度搜索“马 克 数 据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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