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德贵、蒋淑和等借款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黑1086执保105号
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案件编号
(2021)黑1086执保105号案件名称
毕德贵、蒋淑和等借款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东宁市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东宁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9 0:00:00当事人
毕德贵;蒋淑和;李学成案件缘由
借款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黑龙江省东宁市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黑1086执保105号关于申请人毕德贵与被申请人蒋淑和、李学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本院执行,于2021年9月9日冻结被申请人蒋淑和在银行账户存款65000元、冻结被申请人李学成在银行账户存款65000元,冻结期限一年。本案保全实施完毕,予以结案。二〇二一年九月九日 来源:百度“马 克 数据网”
附件列表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如果您认为本词条还有待完善,请 编辑
上一篇 吴典文与王新绿承揽合同纠纷首次执行裁定书(2021)苏0722执1531号 下一篇 高世访、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濮阳中心支公司财产保险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2021)豫0902民初1085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