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某某其他案由首次执行通知书(2021)晋0524执5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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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晋0524执513号案件名称
牛某某其他案由首次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山西省陵川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山西省陵川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7 0:00:00当事人
牛某某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山西省陵川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晋0524执513号牛某某:被执行人牛某某罚金一案,执行标的为110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被执行人家属已代被执行人自动履行全部义务。本院已将该款上交国库。至此,本院(2021)晋0524刑初78号刑事判决书牛红丽财产刑部分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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