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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国华罚金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湘0224执恢29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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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湘0224执恢294号
  • 案件名称

    陈国华罚金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茶陵县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茶陵县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3 0:00:00
  • 当事人

    陈国华
  • 案件缘由

    罚金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茶陵县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21)湘0224执恢294号陈国华:本院执行的申请陈国华罚金一案,茶陵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21)湘0224刑初4号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经强制执行,已全部执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强制执行方式结案。二〇二一年九月三日 来自马克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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