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潘金锁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豫0322执170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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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豫0322执1704号案件名称
中原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潘金锁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洛阳市孟津区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洛阳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3 0:00:00当事人
中原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潘金锁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洛阳市孟津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豫0322执1704号中原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潘金锁(被执行人):中原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与潘金锁追偿权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5586.76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5875.76元。本院已于2021年9月10日将该款转付给中原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至此,中原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0)豫0322民初2111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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