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玉民、何海峰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豫0225执1907号
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案件编号
(2021)豫0225执1907号案件名称
高玉民、何海峰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兰考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兰考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4 0:00:00当事人
高玉民;何海峰案件缘由
借款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河南省兰考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豫0225执1907号高玉民(申请执行人)、何海峰(被执行人):高玉民与何海峰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8025.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8025元。至此,高玉民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1)豫0225民初3419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十四日 关注公众号“马 克 数 据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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