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山县瑞祥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王英服务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辽0726执141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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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辽0726执1417号案件名称
黑山县瑞祥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王英服务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辽宁省黑山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辽宁省黑山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6 0:00:00当事人
黑山县瑞祥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王英案件缘由
服务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辽宁省黑山县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21)辽0726执1417号黑山县瑞祥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王英:本院执行的黑山县瑞祥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申请执行王英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经被执行人王英自动履行,执行金额1305.00元,申请执行人黑山县瑞祥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已支取,执行费50.00元由被执行人王英缴纳。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2021)辽0726执1417号执行案件按执行完毕方式结案。二〇二一年九月十六日 来源:马 克 数 据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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