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鹏英、惠铁英借款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裁定书(2021)陕0102执保44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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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陕0102执保443号案件名称
惠鹏英、惠铁英借款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裁定书审理法院
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西安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3 0:00:00当事人
惠鹏英;惠铁英案件缘由
借款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第三款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2021)陕0102执保443号申请人:惠铁英,男,汉族,1985年5月13日出生,住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被申请人:惠鹏英,女,汉族,1984年1月30日出生,住西安市高新区。本院在审理申请人惠铁英与被申请人惠鹏英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申请人惠铁英以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保函提供担保向本院申请财产保全,本院作出(2021)陕0102民初1083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冻结被申请人惠鹏英名下银行存款36105元或查封、扣押其他等值财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之规定,裁定如下:冻结被申请人惠鹏英名下银行存款36105元或查封其他等值财产。本裁定立即执行。 审 判 员 张建文 二○二一年八月十六日 书 记 员 花 蓓 来自:www.nlaw.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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