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烔权、徐海涛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桂0481执126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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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桂0481执1264号案件名称
李烔权、徐海涛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岑溪市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岑溪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4 0:00:00当事人
李烔权;徐海涛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广西壮族自治区岑溪市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21)桂0481执1264号申请执行人李烔权与被执行人徐海涛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经执行,被执行人徐海涛共汇款5276元,其中向申请执行人发放案款5226元,执行费50元。本案已执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该案以执行完毕方式结案。二〇二一年九月十四日 来源:百度搜索“马克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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